二OO、揆諸理而信言,問諸心始行事
言不可盡信,必揆諸理;事未可遽行,必問諸心。
【註釋】
揆:判斷、衡量。遽:急忙。行:做。
【譯文】
言語不可以完全相信,一定在要理性上加以判斷、衡量,看看有沒有不實之外。遇事不要急著去做,一定要先問過自己的良心,看看有沒有違背之處。
【評語】
話語入耳時,我們首先應以理性和批判性思維來評判它的可信度。如果涉及某個人,我們可以根據過往的印象來衡量這個人是否可能做出此事。如果涉及某件事,則應考慮其趨勢和發展過程,判斷其發生的可能性。經過深思熟慮後,若覺得可信,我們才應進一步核實和了解。切勿輕易相信謠言或不實之語。言語的價值在於其真實性,真實之言我們可以採信,虛偽之語我們可以置之度外。關乎重要者我們應關注,無關重要者我們可以略過,以求真明辨。
在做任何事情之前,我們都應在心中審慎斟酌。譬如此事會否涉及他人利益?自己是否有越界之處?最關鍵的是,此事會否違背自己的良知,產生內疚感。這些都是必須預先考慮的。若浮躁行事,等到事後才發現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,那時悔之已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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