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一九、見小利,不能立大功
見小利,不能立大功;存私心,不能謀公事。
【譯文】
只能見到小小的利益,就不能立下大的功績。心中存著自私的心,就不能為公眾謀事。
【評語】
人之所為往往取決於其所見。如果所見者為「利」,那麼所追求的也將是「利」。然而,若要立下偉大的功業,我們絕不能只顧眼前的利益。因為有許多事情,並非單一的「利」字所能概括。利有大有小之分。「大利」指的是眾人的利益,「小利」則是個人的利益。大利尚且值得為之奮鬥,但若只顧小利,永遠只能局限於個人的生活起居,又怎能成就宏大事業?立大功需要遠見卓識,而聚焦小利的人往往缺乏遠景。立大功的人必須超拔個人得失,這正是見小利者所難以做到的。因此,要立大功,首先必須擁有大見。
「公」字本身即蘊含「無私」的意義。只有無私之心的人,才能不顧個人利害而為大眾謀取福祉。若存私心,則在公利與私利之間必定偏向後者,在公害與私害之間,也只會設法避免自身受害,而無法照顧公眾利益。公私利益常常存在衝突,無法兼得。若心存私慾,勢必難以全心全意地為公眾服務,反而時時刻刻顧慮自身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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