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O九、險奇一時,常者永世
凡人世險奇之事,決不可為,或為之而幸獲其利,特偶然耳,不可視為常然也。可以為常者,必其平淡無奇,如耕田讀書之類是也。
【註釋】
特:只是。常然:常理如此。
【譯文】
凡是人世間危險奇怪的事,絕不要去做,雖然有人因為做了這些事而僥倖得到利益,那也不過是偶然罷了!不可將它視為常理。可以作為常理的,一定是平淡而沒有什麼奇特的事,例如耕田、讀書之類的事便是。
【評語】
事之為奇為險,必非常見之事。若是經常發生,自然也就不足為奇,不足成險了。奇險之事要成功,往往並非易事,因為作為奇險,既無前例可循,也缺乏經驗可資參考。即使偶有成功,其利益也不可能長久持續。比如在海中尋寶,雖然奇險萬分,但豈是日日可得,又怎能作為終身事業的依託呢?
一件事之所以被稱為奇,通常在社會上缺乏廣泛應用,因此很少有人投入精力其中。人不可能永遠生活在高峰之上,平原之中也同樣重要。登山者最終都會從喜馬拉雅山返回平地,探險家也必定會從蠻荒之地重返人居。因為人間才是常道所在。
奇險之事與時代前沿不同,它現在乃至未來都不足為常理。而時代前沿則是透過洞見常道中的未來趨向。讀書耕田等平凡日常,正因為是人類不可或缺,所以無處不在,現在如此,未來亦必如此。即使未來科技再度發展,也不過是以另一種方式完成同樣的事情罷了,人類的基本需求恐怕永難完全消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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